政协宝鸡市委员会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征稿启事
为了发挥政协文史资料“存史、资政、团结、育人”作用,抢救、挖掘、整理宝鸡的珍贵史料,市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史资料稿件。
一、征稿内容
历史当事人、见证人和知情人根据自身经历与见闻撰写的有关宝鸡的真实史料,并尽量配有与稿件内容相关的历史照片。重点征集建国后发生在我市的历史事件或与我市有关联的人、事、物等方面的史料,包括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民族宗教、风土人情等各个方面。
二、征稿对象
历届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。
三、稿件要求
1、文稿坚持“亲历、亲见、亲闻”的“三亲原则”,允许多说并存,应忠于史实,资料可靠,数据准确,只述事不评论;注重资料性、可读性、趣味性;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2、稿件体裁为纪实,以回忆录、口述材料、笔记、日记等文体为主。由自己撰写或由本人口述、别人记录整理成文,或整理他人口述,也可经过实地采访,根据第一手材料整理成文,并尽量配以佐证图片。照片内容真实,可以是原件或扫描图,没有版权纠纷。为抢救珍贵史料,如本人因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动笔写作的,市政协文史委可以上门通过录音、录像、采访等形式进行史料征集。
3、以电子投稿为主,作者自留备份稿(不退稿)。允许编者对所投文稿进行修改,如不同意修改,请投稿时注明。稿件一经采用,将按照文章字数、图片数量付给适当稿酬,并赠送当辑《宝鸡文史资料》书籍。投稿电子信箱:bjwsw726@163.com。
4、来稿注明作者简介:姓名、职务、单位、政治面貌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,以便联系有关事宜。如邮寄纸质稿件请寄:市行政中心2号楼7楼726室。
5、联系人及电话:
强 文:0917-3260917
王宏强:0917-3261008 13772683225
政协宝鸡市委员会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
2015年5月25日